郑州商品交易所玻璃期货合约规则解读(玻璃期货合约明细)

期货知识 2024-05-20 22:30:21

郑州商品交易所(郑商所)玻璃期货合约是交易所推出的以玻璃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,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一个管理玻璃价格风险和进行投机的平台。将对郑商所玻璃期货合约规则进行解读,帮助读者深入理解合约细节和交易流程。

一、合约代码和交易单位

玻璃期货合约代码为"FG",交易单位为10吨,每手合约代表10吨玻璃。

二、交割品规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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玻璃期货合约交割品的规格如下:

  • 品种:浮法玻璃
  • 厚度:4毫米
  • 尺寸:1830毫米×2440毫米
  • 等级:优等品
  • 产地:国内主要玻璃生产企业

三、交割月份和最后交易日

玻璃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为每年的3月、6月、9月和12月。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份倒数第3个交易日。

四、报价和最小变动价位

玻璃期货合约以人民币(元/吨)报价,最小变动价位为5元/吨。

五、保证金比例

玻璃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10%,例如,当玻璃期货合约价格为4000元/吨时,每手合约(10吨)的保证金为4000元×10×10%=40000元。

六、交易时间

玻璃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-11:30和下午13:30-15:00。

七、涨跌停板限制

玻璃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限制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±4%。

八、交割方式

玻璃期货合约采用实物交割方式,交割仓库位于河北唐山、天津塘沽、江苏连云港、上海浦东和广东广州。

九、交割流程

  • 买方交货通知单:到期前15个交易日,买方向卖方发出交货通知单,指定交割仓库和交货量。
  • 卖方交货单:到期前7个交易日,卖方向买方发出交货单,确认交货仓库和交货量。
  • 交割提货单:交割当天,卖方向买方发出交割提货单,买方凭此提货。
  • 交收验质:交割双方指定质检机构对交割品进行验质,符合交割品规格即视为交割完成。

十、风险提示

  • 玻璃期货合约是一种高风险期货产品,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充分了解其风险。
  • 影响玻璃价格的因素较多,包括供求关系、经济形势、政府政策等。
  • 投资者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经验进行交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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