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商品交易所(郑商所)玻璃期货合约是交易所推出的以玻璃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,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一个管理玻璃价格风险和进行投机的平台。将对郑商所玻璃期货合约规则进行解读,帮助读者深入理解合约细节和交易流程。
一、合约代码和交易单位
玻璃期货合约代码为"FG",交易单位为10吨,每手合约代表10吨玻璃。
二、交割品规格
玻璃期货合约交割品的规格如下:
三、交割月份和最后交易日
玻璃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为每年的3月、6月、9月和12月。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份倒数第3个交易日。
四、报价和最小变动价位
玻璃期货合约以人民币(元/吨)报价,最小变动价位为5元/吨。
五、保证金比例
玻璃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10%,例如,当玻璃期货合约价格为4000元/吨时,每手合约(10吨)的保证金为4000元×10×10%=40000元。
六、交易时间
玻璃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-11:30和下午13:30-15:00。
七、涨跌停板限制
玻璃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限制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±4%。
八、交割方式
玻璃期货合约采用实物交割方式,交割仓库位于河北唐山、天津塘沽、江苏连云港、上海浦东和广东广州。
九、交割流程
十、风险提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