期货市场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规避风险、锁定价格和进行投机的工具。我国期货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,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基础性制度,其中尤以期货定价权为代表。
一、期货定价权
期货定价权是指期货交易所对期货合约价格的制定和发布权。在我国,期货定价权由期货交易所统一行使。
1. 定价原则
我国期货合约价格主要遵循以下定价原则:
2. 定价机制
我国期货定价权的行使主要通过以下机制:
3. 定价机构
我国期货合约价格由期货交易所下设的期货定价委员会制定和发布。定价委员会由交易所内部专家、外部专家和市场参与者代表组成,负责合约价格的制定和监督。
二、期货定价权的意义
期货定价权对于期货市场的平稳运行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:
三、我国期货定价权的特殊性
与国际期货市场相比,我国期货定价权具有以下特殊性:
1. 政府监管
我国期货市场由中国证监会监管,政府对期货定价权的制定和行使具有较强的影响力。
2. 交易所垄断
我国期货交易所由国家批准设立,数量有限,不存在市场竞争。交易所在期货定价中具有较强的垄断地位。
3. 市场化程度较低
我国期货市场起步较晚,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。在期货定价权的制定和行使过程中,市场参与者的参与度还有待提高。
期货定价权是我国期货市场的基础性制度,对于维护市场稳定、促进市场发展具有重要作用。我国期货定价权制度在遵循国际惯例的基础上,结合我国实际情况,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制度安排。随着期货市场的发展,我国期货定价权制度也将不断完善,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加透明、公正和稳定的交易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