赠送手机的性质
赠送手机的行为属于赠与合同的一种。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。根据《合同法》第185条,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,即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赠与协议后,赠与合同即成立。
标的物的转移
在赠与合同中,标的就是赠与人赠送给受赠人的财产。赠与手机的行为中,标的就是手机。赠与合同成立后,标的物的所有权从赠与人转移到受赠人。
手机所有权的转移时间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187条,赠与的标的物交付时,赠与合同成立。手机所有权从赠与人转移到受赠人的时间是手机交付时。
赠与手机可以要回吗?
原则上,赠与合同一旦成立,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。法律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,赠与人可以要回赠与的标的物。这些例外情况包括:
温馨提示
赠与手机前,赠与人应考虑清楚,慎重决定。赠与后,原则上不能随意要回。如果赠与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要回手机,应与受赠人协商解决,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。